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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 返回首页 变更公告 烟台公司2026年10-12月乙酸钠询价公告(变更)

烟台公司2026年10-12月乙酸钠询价公告(变更)

询价公告(变更)

一、采购单编号: P-XJ-26-00001603

二、采购单名称:烟台公司2026年10-12月乙酸钠

三、报价截止时间:2026-10-13 10:27

四、组织形式:自行采购

五、采购执行单位:烟台信环水务有限公司

六、采购执行人:付晨雷

七、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:19954315760

八、询价类型:公开询价

具体规格、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。

序号 产品描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
1 乙酸钠(液体)|外观:无色透明液体;主要参数:乙酸钠(CH3COONa)的质量分数/% ≥25;密度(20℃)/(g/am*):>1.12:化学需氧量(C0Dcr)/(шg/L):≥19.5万:COD 折算比:0.70-0. 76;pH值:7.5-9.0;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/%:≤0.05;总磷(以P计)的质量分数/%:≤0.0005;总氮(以N计)的质量分数/%:≤0.03;氨氮(以N计)的质量分数/%:≤0.001;氯化物(以C1计)的质量分数/%:≤0.10:执行标准《生化法处理废(污)水用碳源乙酸钠》( HG/T5959-2021)《污(废)水处理用碳源》(T-CSTE 0001-2021 ) 525 吨 13 2026-10-15 烟台市牟平区大窑镇污水处理厂 烟台信环水务有限公司

九、报价要求:

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。

十、付款方式: 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结算,每月5号乙方根据上月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与甲方核算确认结算金额;乙方需提供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,甲方收到结算发票后180日内结算上月度货款。

十一、其他内容:

1、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固定的营业场所,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。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,贸易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。2、制造商: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其关联关系公司为制造商。如投标人关联关系公司为制造商的,须提供与关联关系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证明文件。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制造能力,有完整的体系认证及证书,有满足产品质量必须的机具、装备和检测手段及相关生产许可证书(包含生产经营许可证、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合格鉴定证等)。 贸易商:有正规、稳定的进货渠道,所经营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、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规定,并满足安全、健康和环保的要求。3、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,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。4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5、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,上年度资产负债率≤80%,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;上年度资产负债率>80%目≤85%,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。6、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。7、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。8、制造商: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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