询价公告(变更)
一、采购单编号: P-XJ-26-00001571
二、采购单名称:辽阳县厂进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
三、报价截止时间:2026-09-27 08:49
四、组织形式:自行采购
五、采购执行单位:辽阳太子河信环水处理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
六、采购执行人:唐彬
七、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:13604199097
八、询价类型:公开询价
具体规格、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。
| 序号 | 产品描述 | 采购数量 | 计量单位 | 税率 | 交付时间 | 交货地点 | 采购需求单位 | 行项目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进水总氮、总磷、采样仪、数采仪(含安装维护)|在二期细格栅小设备间安装总氮、总磷、采样仪、数采仪(含安装维护) | 1 | 套 | 13 | 2027-01-30 | 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首山站村 | 辽阳太子河信环水处理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|
九、报价要求:
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。
十、付款方式: 调试验收合格后付95%-质保5%
十一、其他内容:
(1)制造商: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固定的营业场所,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;代理商:注册资金≥100万,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。 (2)生产资质/进货渠道: 制造商: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制造能力,有完整的体系认证及证书。有满足产品质量必须的机具、装备和检测手段及相关生产许可证书(包含生产经营许可证、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合格鉴定证等)。 代理商:有效的代理企业授权证明文件。 (3)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(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类),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。 (4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 (5)2025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。 (6)提供近3年(2023年、2024年、2025年)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,要求上年度(2025年)的资产负债率≤ 80%。 (注:若上年度资产负债率≤80%,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;若上年度资产负债率> 80%且≤ 85%,则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需为正。) (7)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。 (8)制造商需提供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证明文件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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